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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资格审查和填报志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4月19日(周日)
(1)本科生职位:上午8:00开始
(2)硕士生职位:下午2:00开始
2、地点: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潍坊高新区胜利东街88号,胜利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3号教学楼C区二楼报告厅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坐18、68路公交车(始发)到牧校站或北海花园B区站下车;汽车总站乘坐12、35、环32路(西行)至中百大厦(百货大楼)站下车,换乘18、77、环16路公交车(东行)至牧校站或北海花园B区站下车,过马路进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北校区门口北行80米右转进3号教学楼,沿楼梯到二楼报告厅。
3、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加盖公章)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颁发的。须提供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1份,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盖章符合要求。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入党时间与《报名登记表》中记载不一致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资格初审时有其他特殊情况(年龄、专业名称等)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签字);
(6)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驻外使馆提供的海外留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需提供复印件的,数量均为1份,请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备检,资格复审后由市委组织部留存。
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准备齐全所有相关材料。因携带资料不全影响资格审查和填报志愿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填报志愿
1、时间:4月19日(周日),在资格复审后压茬进行。本科生在上午10:00开始,硕士生在下午3:00开始。
2、地点: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潍坊高新区胜利东街88号)3号教学楼C区二楼报告厅
3、参加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
4、程序: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到县市区、开发区。笔试成绩相同的,现场以抽签方式确定填报顺序。
5、有关要求:
(1)填报志愿开始后(以第1位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准),仍未按时到场的,排在所有考生的最后填报志愿。每个职位均达到1:3比例后,仍未能填报志愿的考生,从16个县市区、开发区相应职位中抽签确定填报志愿,同一职位限1名考生填报。填报志愿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3)填报志愿情况现场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或填报志愿的,可委托1人持本人及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委托书(见附2,须证明考生身份证号和笔试准考证号,并由考生签字、摁手印)原件或复印件,到现场代为办理,同时带齐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2、除考生和委托人外,其余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作现场。
3、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于4月18日上午10:00前,编辑短信“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参加或不参加”发送至18763615416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0536—8789073 (传真),13863653652
附:1、潍坊市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计划分配表
2、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委托书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