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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9:00—6月2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6日11:00—6月3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rczp.qdu.edu.cn)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个人报名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而未通过审核的,后果自负。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按照下列次序和格式要求将报名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上传材料不全或格式不规范者视为不合格。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二)(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3)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4)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6)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含校学工部、研工部或校团委公章)。
(7)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三)。院、班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学生处、研工部)出具证明(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8)由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四)。
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6日11:00—6月3日17:00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学校将通过报名网站(http://rczp.qdu.edu.cn)发布网上资格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情况和审核状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须在面试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录用参考。面试前对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线下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http://rczp.qdu.edu.cn)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笔试考场。
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系统另行通知。学校笔试或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招聘单位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以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环节。
1.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党的创新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辅导员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等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辅导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