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2011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选调生(不含公检法系统)报考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选调条件
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选调重点专业
大学本科生:经济学,法学中的法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理学中的材料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工学中的材料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电气信息类、土建类、水利类、环境与安全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农学中的环境生态类,管理学。
研究生:经济学中的应用经济学类,法学中的法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学中的机械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矿业工程类、纺织科学与工程类、轻工技术与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农学中的园艺学类,管理学。
专业门类界定主要以《全国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为准。
三、其他有关事项
按照全省统一程序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后,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实行量化计分,按照一定比例计入考生的总成绩。
四、传真号码。0537-2967583
济宁市选调办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