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度聊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降低开考比例和取消录用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境执法职位A(职位代码13725013004000001),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取消该录用计划。
2.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13725029003000001),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
3.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A(13725029005000001),录用计划1名,0人报名缴费,取消该录用计划。
4.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B(职位代码13725029006000002),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
5.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阳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D(13725029007000004),录用计划2名,5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5:1。
6. 中共聊城市东昌府区委组织部—东昌府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管理职位(职位代码13725030018000001),录用计划1名,0人报名缴费,取消该录用计划。
7.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职位C(职位代码13725034020000003),录用计划1名,1人报名缴费,取消该录用计划。
8.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普通管理职位(职位代码 13725034026000001),录用计划1名,1人报名缴费,取消该录用计划。
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聊城市各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只进行一次。请相关人员尽快联系原报考单位,于11月18日16时前履行改报程序。
特此公告。
聊城市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