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报名阶段核减录用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B,录用计划1名,1人报名缴费,按规定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2.宁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按规定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对于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改报泰安市各级机关的其他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如果报考者不参加职位改报,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特此公告。
泰安市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16日
http://www.dtts.gov.cn/staticPage/zhuanti/gwyzkggzkgg/20231116/2408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