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集聚,持续优化我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4年阳谷县教体系统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与范围
(一)引进数量
2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本次人才引进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3)2024年QS榜单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条件和数量限制,可根据引才单位需求及个人意愿进行双向选择。
4.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6日以后出生,以报考所用学历确定限制年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6日以后出生,以报考所用学历确定限制年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以后出生,以报考所用学历确定限制年龄)。大学学制为5年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2月29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2月26日11:00-3月1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阳谷县人民政府网”(www.yanggu.gov.cn),仔细阅读《公告》及所有附件,并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应按照报名要求发送以下材料(PDF格式)到岗位表中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及报名文件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
报名登记表;
诚信承诺书;
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证书信息”网页截图;考试合格待发证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教育部学信网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时须填写“容缺报名承诺书”;其他人员报考的,须在2024年2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及相关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以认证时间作为取得学历学位时间。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电话或邮箱告知资格初审结果。
(二)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较多,则先进行初试,初试方式另行通知,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当场加试,确定最终考试名次。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不足75分的不予聘用。
(三)考察体检
根据最终面试成绩和报考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
考察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时,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最终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拟录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中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阳谷县委组织部、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963176808
监督电话:0635-6217239
附件1:2024年阳谷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pdf
中共阳谷县委组织部
阳谷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1日
http://www.yanggu.gov.cn/site_ygxjyhtyjd/channel_x_5680_15512/doc_65bb4667efd9904c72656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