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服务市委、市政府“项目深化年”决策部署,大力引进济南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济南市钢城区所属单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适应岗位需要,具备所需要的较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能够服从引才单位工作安排;
4.身心健康,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5.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6.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7.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引才程序
1.发布信息。通过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发布公告及相关信息。
2.现场报名。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9:00-17:00,在山东会展中心1号馆、2号馆(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1号),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人才引进有关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须含近期免冠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专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4)报名表中所填写的学业成绩、获得科研成果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5)引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参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引才岗位;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核。引才单位指定专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本人亲自参加面谈、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面谈。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谈,按照计划引进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核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方面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引才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在全场考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须现场进行加试。
7.签订意向协议。引才单位按照岗位计划等额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签订意向协议书。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签订意向协议,未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9.公示聘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在签约后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引进人才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济南市钢城区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因工作需要可在济南市钢城区范围内有序流动。
四、管理使用
引进人才与引才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引才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引进人才在服务窗口等一线岗位进行试用期实践锻炼1年,期满后结合工作表现安排任职。
五、政策措施
1.政策待遇。由引才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
2.生活补贴。引进人才可在毕业一年内申请办理“泉城人才交通卡”,3年内在济免费乘公交地铁。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领每月5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高连续发放36个月。
3.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在钢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购房补贴5万元。
六、其他
本次引才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附件1: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济南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http://www.gangcheng.gov.cn/art/2024/4/30/art_34240_4797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