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4日(周一)上午9:00—11:00
资格审查地点:淄博市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会议室(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淄博市委机关办公区车库楼二楼215房间)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原件一份。
(四)电工证、驾驶证、退役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作经历及同意应聘证明》原件一份,与单位签订的从事相关工作的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无鉴证章的需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或社保缴费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各阶段工作经历材料应由原工作单位分别出具,其中部队服役期间不需提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宜
(一)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资格审查一般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确实因故不能前来的可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受委托人除须提交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内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日期等内容)一份。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的,经市招聘主管机关确认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网站信息。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淄博市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淄博市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