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微山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就微山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7月22日— 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微山县人才服务中心(微山县东风东路清水巷8号)
三、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一)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的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还要提供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1寸免冠照片(须与报名时的照片同一底版)3张。
3、笔试准考证原件。
4、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签订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二)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的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还要出具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1寸免冠照片(须与报名时的照片同一底版)3张。
3、笔试准考证原件。
4、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原件。
5、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须与报名时的照片同一底版)3张、笔试准考证、微山县生源(户籍)或在微山县从事服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及复印件,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考生应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
六、注意事项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报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弃权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另行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537-8222226(综合类、卫生类)
0537-8220710(教育类)
微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