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千人面试群 30106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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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5年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就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7月17日
递补时间:2015年7月20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大厅,济宁市太白东路11号(济宁十五中东校区西邻,可乘坐1路、36路、37路、203路、303路公交车到公交加油站下车即到)。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免冠照片(与报名使用照片同底版)3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2015年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如在济宁市范围内报名,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如在济宁市范围外报名,需提供笔试、面试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体检合格证明。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无二代身份证者提供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护照。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除已就业考生,其余考生必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丢失考生,提交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及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已经专升本或录取为研究生的,考生要写出保证录用后放弃本科、研究生的声明。
7、已就业考生,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其中考生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证明信》须由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加盖公章。
8、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准备好签字笔、双面胶等。
四、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务费70元。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到指定现场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的招聘程序;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须保持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要及时与资格审查部门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15725377803
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