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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5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及递补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及递补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结果及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空缺岗位递补人选的产生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25日9:00-17:00、26日9:00-12:00。
2、地点: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东楼522室,联系电话:0532-88996162。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递补范围的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和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进入资格审查递补范围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简章》另有规定的按所报考《简章》执行。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详细阅读崂山区政务网站上(http://www.laoshan.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未尽事宜按《简章》规定执行。
附件:
1、2015年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递补人员名单
2、2015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资格审查结果及递补人员名单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