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特困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省、市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9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3号)、《关于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2〕51号)、《日照市2013年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和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公告》等一系列文件,莒县近期将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以安置“特困生”。
对录用上岗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工资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日照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另有适当补助。详情请咨询莒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33-6222809 6226077。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