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劳务人员,其中男性24名,女性4名,拟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市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年龄18周岁到30周岁之间(1982年9月16日至1995年9月15日期间出生);
3、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6、持有机动车C1型以上驾驶证书。
应聘人员须为莱州生源或具有莱州市常住户口。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到莱州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文化东路695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网上学历查询认证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应聘人员信息表》,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免收考务费,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莱州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应聘人员按笔试考试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司法辅助工作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写作、政治理论、驾驶理论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应聘岗位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示。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三)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依次按学历高低、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仍不能确定的,则重新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对等额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不予招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政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体检考察范围并经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莱州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招聘的人选,由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本人签定3年定期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合同期间,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市人民法院,由市人民法院安排具体的工作岗位,并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合同期内出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的,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录人员待遇
合同期内,为招聘人员在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380元(含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1500元(含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市人民法院咨询电话:2680166
未尽事宜由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