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定于2013年9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北路55号)召开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卫生职位安置去向选择会,届时将由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自愿选择工作单位。请拟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如拟聘用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亲属代替参会选择,被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委托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可参会。逾期不参加者按放弃选择权处理,指令性安置到未完成接收计划的空缺单位。咨询电话:6868604。
参会人员须知
一、选择会的组织
选择会根据《2013年嘉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按照各单位安置计划和拟聘用人员报考的招聘职位,由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选择会采取分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组次。第一组为卫生职位的拟聘用人员;第二组为县直综合职位的拟聘用人员;第三组为乡镇综合职位的拟聘用人员。
二、选择会的方法步骤
1、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核查参会人员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件,确认身份无误后,组织参会人员进入选择会场。
2、点名。参会人员应按时参会,进入会场后统一点名。
3、选择单位。按照报考招聘职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抽签决定顺序),由本人在《安置去向确定表》上签字确认。前一名人员选择完毕后离开选择现场,由下一名人员进入选择现场确认,依次进行。
三、选择原则
1、学以致用原则。拟聘用人员应根据所学专业,尽量选择到对口单位就业,尽可能地发挥专业特长,实现学用一致。
2、回避原则。拟聘用人员之间、拟录用人员与候选单位现有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得选择同一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凭证入场,选择会开始10分钟后仍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选择单位前所有人员不得离开会场,每组选择完毕后统一组织退场。
2、考生选择安置去向时,每人限时3分钟,自前一名拟聘用人员选择完毕后开始计时,逾时未做出选择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选择结果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放弃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性安置到计划空缺单位。
4、选择安置去向关系到每位拟录用人员的切身利益,参会人员要听从组织,服从安排,遵守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组会人员要严肃作风,严格程序,严密组织,确保本次安置去向选择会圆满成功。
嘉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