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东昌府区公开招考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和简章规定,确定以下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现通知如下:
拟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于2013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到聊城实验中学,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3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加带父母户口簿)、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教师职位的加带教师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加带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