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章要求,现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向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其他县市区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缴纳70元的考务费,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说课)考试。面试划定7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陵县邮政大厦5楼东首
附件:资格复审分组
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