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章》规定,经医疗机构检验,参加2013年青岛市李沧区教体局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体检的人员,全部符合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现进入考察考核阶段,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1. 思想政治方面;2.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方面;3.学习、工作方面;4.廉洁自律及生活作风方面;5.社会实践方面;6.人际关系方面;7.有何特长;8.有无参与法轮功;9.有无违法违纪行为;10.不足;11.综合评价(优秀、合格、不合格)
2013年应届毕业生请所在校(院)的学生处根据以上内容对考生在校期间的各方面表现情况作出综合性的书面(加盖院、校公章,并密封),并于2013年7月5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往届毕业生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由所在社区(原工作单位)根据以上内容对考生在社区(原工作单位)期间的各方面表现情况作出综合性的书面鉴定,加盖社区及所在办事处公章(原工作单位公章)并密封。
所有人员均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刑事犯罪(违法)记录检验鉴定通单,2013年7月5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除以上要求外,单身(已婚)人员还需出具父母(配偶)所在单位(街道)提供的遵纪守法等有关情况的考察材料,加盖单位(街道)公章密封后随同其它材料一并送交我处。
联 系 人:青岛市李沧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2—87614201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
邮政编码:266100
李沧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