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护理专业人员。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青州市生源或具有青州市常住户口;
4、年龄28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7日-5月 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青州市旗城学校(青州市驼山中路,由学校北门进入)。
联系电话:0536-3822718(人社局)、3221673(卫生局)。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可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现户口已迁到外地的考生还需持迁移前家庭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应聘人员须由本人到报名点填写《青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审查合格者,现场采集信息,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收取(鲁价费函[2008]13号)。
应聘人员可登陆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zrsj.gov.cn)下载有关表格。
2、应聘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须于5月2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
1、笔试
(1)笔试定于2013年5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为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两科。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费70元(鲁价费函[2008]13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内容为护理方面专业题,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计算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高低、年龄小大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核
考试名次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青州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应聘人员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示合格的聘用人员,按考试名次,由本人依次挑选工作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其人事关系由青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整体托管。各医疗卫生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填写《卫生系统合同制人员录用表》,单位和卫生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年省政府公布的青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四、考试信息公布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zrsj.gov.cn)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可随时登陆查询。
以上意见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州市卫生局
201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