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为优化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开展2013年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各单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告、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5日-11月20日。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11月12日,11月15日前各单位将完成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11月20日,未报名考生可进行报名,同时,第一阶段没有资格审查的考生,可进行第二次报名。
11月20日24:00之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11月24日前,各单位完成资格审核。
各单位资格审核,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具体岗位要求进行,岗位具体要求以各单位解释为准。
2、联系人:各单位联系人见附表。
3、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考生登陆国家海洋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etcsoa.gov.cn/examinee,11月5日9:00起开放),注册用户名,按系统要求进行报名工作。
(2)每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一个用户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名。
4、异地考试:本次考试允许异地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各单位给出的选项,在报名时选择异地考试组织单位。
(1)“其他地区考点”特指海上考点,非执行出海任务的考生请勿选择。
(2)系统中的异地考试地点指的是组织异地考试的单位,具体的考试地点参见各单位公告,请考生按照报考单位发布的公告选择异地考点。考点选择后无法更改。
(3)各地异地考试组织单位:
北京: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大连: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天津: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青岛: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上海:中国极地研究中心
杭州: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广州: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厦门: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4)在进行异地考点选择的时候,请考生注意:
报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的考生不可以选择北京考点;
报考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的考生,只能选择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作为异地考点组织单位。非报考三个分局的考生,若选择上海作为异地考点,请选择中国极地研究中心。
5、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11月25日9:00-11月28日17:00,考生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详见各单位公告具体要求。没有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日
9:00-10:00 海洋基础知识;
10:30-12:00 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内容:具体要求参见《2013年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
3、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报考单位及异地考试组织单位公告。
(三)其他
1、考试其他具体要求,参见报名系统发布的公告及各单位网站。
2、没有从系统中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笔试;凡报名后无故缺考的考生,今后不得再报考国家海洋局各单位。
3、根据《招聘计划表》中的学历要求,考生均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明,其中要求为“大学本科”的,需同时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附件:
1、《2013年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点击下载】
2、《2013年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点击下载】
国家海洋局人事司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