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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1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11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2011年11月25日。
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附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11月25日(星期五)早晨6:30前,市直综合类、艺术类考生到原临沂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八一路304号)院内报到;报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到蒙山沂水大剧院前(沂蒙路中段桃源超市南侧)前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自行返回。
各考生具体集合地点详见体检人员名单备注栏。
2、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上缴手机等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260元(自备零钱)、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照片一张。
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体检人员名单(市直综合、艺术类考生)
体检人员名单(市直卫生单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