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地处气候宜人、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青岛,隶属山东省商务厅(原“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已有40多年办学历史。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北校区位于青岛市李沧区中崂路967号。
学院现设国际贸易系、经济管理系、商务外语系、信息管理系、公共外语部、综合基础部等6个教学系部。开设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涉外会计等21个专业。专业设置以外经贸特色为基础,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所有专业均把扎实的外语能力和实用的外经贸知识作为必须掌握的内容。
学院现有教职工近400名,其中专任教师超过75%,教授12名、副教授59名,同时还从专业公司和有关院校聘请了大批专家教授与“双师型”教师来校任教。学院外语师资力量雄厚,有6名教师先后在欧盟接受同声传译培训。在2008年的奥帆赛和残奥帆赛中,我院有两位外语教师分别担任了奥帆委中心办公室领导口译员和语言服务助理;2010年我院教师在首届全国大学英语教学大赛中获特等奖。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1年,学院拟公开招聘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条件要求;
4.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和高校教师资格证,从事高校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直接到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报名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0532)87690030
联 系 人:张老师
邮 编:266100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中崂路967号(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经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当场确定考试资格。
(三)考试
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由学院统一组织应聘人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和教育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安排在11月下旬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在准考证上注明。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面试
各岗位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时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有人数面试。面试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省商务厅审核同意,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省商务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