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52年。学校现有济宁和日照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072.8亩。学校有10所附属医院,112个实践教学基地。现有15个教学院部系,开设30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学校面向全国22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500余人。学校有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8个各级各类研究机构。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学校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华行为医学科学与脑科学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
2、具备所从事专业岗位要求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济宁医学院校园网(www.jnmc.edu.cn)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电子邮箱附后),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济宁医学院2011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连同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影印件)等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1月9日。
(三)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有关学科(专业)负责人和教授组成审查小组对符合专业要求的拟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工作经历、专业方向、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纸质版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2)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四)笔试
1、初级岗位
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英语、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中级、高级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面试
面试由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同行专家组成考察组,根据专业性质不同,采取试讲、面谈和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以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
中级、高级岗位和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初级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中级、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学校可根据需要,采取在考核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考核整个过程将有纪委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七)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新区荷花路16号
邮编:272067
联系电话:0537—3616101
E-mail:jnmc_rsc@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济宁医学院2011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济宁医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