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公开选聘部分区直正科级初中学校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市(区)直现任初中及以上学段学校校长(副校长)、中层以上干部及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东港区现任镇街道初中学校校长(副校长)。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顾全大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办学思想端正,能够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按教育规律办事,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理论。
3.具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务本求实,开拓创新意识强,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勤政,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5.曾荣获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年龄不超过45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三、选聘数量
选聘区直正科级初中学校的校长2名。如选聘数量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相应核减选聘数额。
四、方法和步骤
东港政务网、日照教育网、东港教育网、东港人社局网等发布选聘公告。公布公开选聘的职位、报名条件和选聘方式方法。
1.报名。报名时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担任校长(副校长)及中层干部等职务的聘任文件、区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等。组织报名人员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学历、年龄、荣获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宣讲答辩。
3.宣讲答辩。答辩人首先宣讲治校方案(时间不超过10分钟),然后回答专家评委提出的问题。答辩较全面地考察答辩人综合素质和能力。宣讲答辩成绩当场公布。
宣讲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差额考察。根据答辩人宣讲答辩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聘职位的职责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教职工公认度。
5.确定拟选聘人选。根据答辩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公开选聘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校长拟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6.聘任备案。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任;经考核不胜任的,不予聘任。
五、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3月12日至3月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东港区教育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633-322676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港区公开选聘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港区公开选聘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区直正科级初中学校校长选聘报名人员
基本情况登记表
2012年3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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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年月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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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 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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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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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学习 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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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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