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到市委组织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素质高、能力强、甘奉献”为标准,考试、考察遴选部分工作人员。
二、遴选数额
8名。
三、范围及条件
全市党政群机关中副科级以下职务、具有公务员身份、党政群机关工作满二年(计算工作经历的年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严谨,甘于奉献。
2、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意识,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3、中共党员。
4、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直系亲属在市内担任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市委组织部工作的;
(2)参加公开选拔尚在试用期内的;
(3)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4)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和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党组(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一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德州党建网、德州人事信息网下载“2012年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表格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 6张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6日至10日。
报名地点:德州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24房间)
联系电话:2568627 2568628
五、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终。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其中,笔试、面试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突出文字水平。笔试结束后,依据成绩高低,按考选数量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分析、处理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和举止仪表。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交近二年工作业绩报告。
七、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将组织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了解考察人选的品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发展潜力和群众评价。
八、体检和录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组织进行体检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及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九、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从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有关单位选调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熟的同志,负责公开遴选的具体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察局)人员全程参与,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严格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对违反相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德州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