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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不参加统一笔试类I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的通知
根据《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烟台市市直不参加统一笔试类I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公布时间,面试报到时间、报到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程序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身高有要求的岗位,需要现场测量身高。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报考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直接面试的博士高级岗位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缴纳标准分别为40元、70元)。
第三步:复核、领取考试准考证。缴完费的考生到“复核处”复核,复核的考生留下资格审查材料,领取考试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聘简章》附件2:《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第30条,除照片、《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注意带齐有关材料:
a.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招聘简章》附件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
b.应聘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外留学人员“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的提交,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
c.招聘岗位有外语、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要求的,需提供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等证书。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17:00前将补充材料提交到指定地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到指定地点。
4.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5.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考试准考证。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6.考生领取《考试准考证》后,应核对《考试准考证》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同时仔细阅读考试须知,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均需出示该《考试准考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开考前,考生凭现场资格审查时领取的《考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审核序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面右上角。身份证丢失的,可凭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学生证、驾驶证、户口本、护照、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均不能作为考试凭证。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小抄、稿纸。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3.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熟知“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5.笔试结束后,及时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kszx.yt12333.com/)查询笔试成绩,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查询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面试
1.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十五分钟,视为弃权。
2.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考试准考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
3.考生面试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集合后,须按组织管理人员要求,立即将携带的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关闭,并上交组织管理人员集中保管。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考生面试期间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面试地点。
4.面试全程,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遇到与自己存在亲属、师生、同事等应当回避关系(回避关系详见《招聘简章》和《应聘须知》)的人员担任本场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时,要主动向本考场监督员或组织管理人员提出回避请求,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具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7.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成绩公布后统一离开。本场考试未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规定的场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
8.考生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方面其他未尽事宜,按《招聘简章》和《应聘须知》规定执行。
附件:
1.2017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不参加统一笔试类I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表(先笔试后面试岗位).xls
2.2017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不参加统一笔试类I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表(先面试后笔试岗位).xls
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