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世华解读]2017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考1265人,各类职位增长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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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月19日笔试岗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将择时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等事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本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查询。为方便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到相应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复核,复核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聘简章》附件2: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第30条规定,除照片、《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还需注意带齐相关材料:
(1)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招聘简章》附件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doc。
(2)应聘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外留学人员“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的提交,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
(3)招聘岗位有外语、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要求的,需提供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等证书。
(4)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或“大学或高中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等要求的,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5)招聘岗位有“在国外工作或学习4年(含)以上”要求的,需提供以下材料:a.记载4年(含)以上出入境记录的护照或经国家出入境管理部门盖章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b.符合海外工作条件的考生还应提供在海外工作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任职单位证明、工资收入证明等)。
(6)招聘岗位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学生干部证明(须任职期间所在学校学生处或团委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
3.《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空白的部分考生要填写完整。
4.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17:00前将补充材料提交到指定地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0层2020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5.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6.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7.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8.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后几日电话通知递补,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9.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
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