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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队伍力量,根据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批准,2017年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计划
1.生物技术、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1名;
2.机械类专业1名;
3.电子商务专业1名;
4.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1名。
二、招聘范围、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8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崇德楼一楼阶梯教室(禹城市迎宾路北首路西)。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从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http://www.yczjzx.cn)下载并如实填写《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贴2寸同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诚信承诺书》。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及上述证件复印件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缴纳考务费4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各专业报考人数进行审查,如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一经现场确认不得更改。
(2)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办理现场报名及确认手续。
(3)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8:00-11:00到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崇德楼一楼阶梯教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参加并监督。
考试实行百分制,分笔试、实操和面试说课三阶段,分值比重为笔试40%、实操30%和面试说课30%。
1.笔试(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2.实操(100分)
考试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14:00-16:30;
实操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实训操作。
根据考生成绩(笔试成绩×40%+实操成绩×30%),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设立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各类专业计划,按照成绩高低和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所报考专业进入面试考试人选的最后一名有若干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考试范围。进入面试考试范围的考生,若有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所报考专业考生成绩依次递补。对达不到专业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并予公告。笔试成绩、实操成绩及进入面试考试范围名单及时在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http://www.yczjzx.cn)公布。
3.面试说课(100分)
面试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说课内容:按照所报考专业确定说课题目,考生备课准备30分钟,说课10分钟,说课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
4.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实操成绩×30%+面试说课×30%,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各类专业综合成绩高低分别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时,按实操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并及时在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县级综合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单位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该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3.聘用。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公示结束后,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将拟聘用人员报禹城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由禹城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后办理相关手续。自《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两个月内,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执行。
咨询电话: 0534-7286696 0534-8316228
附件2: 诚信承诺书.doc
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