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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中小企业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临沂市范围内常住户口;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到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其中,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谈或业务评估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计划与资格初审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首先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其次按取得学历先后顺序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考察和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聘。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聘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含个人和单位支付的保险金)。
聘用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23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县环境保护局西邻)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