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日照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市直机关及法检系统(公安、国税、地税系统除外)2016年考录公务员体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市直及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国税、地税系统除外)2016年考录公务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二、时间地点
考生和各招录单位工作人员,于2016年7月19日(周二)上午6:50前,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前院内(日照市北京路128号)集合,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费用
考生每人350元。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于体检集合时一并上交。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与准考证同底版)1张及钢笔或签字笔,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录单位或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负担。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报考各区县公务员的考生,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