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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乐陵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面向全国选调乐陵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5名,根据工作需要及选调人员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不含参照管理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2、有较高的综合文字水平;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不含科级领导职务,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放宽至一级主任科员);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同等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或法律、审计、会计专业者优先考虑;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转正定级及公务员登记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未经所在地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的;
6、报名人员与乐陵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疑点且未调查清楚的;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个人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资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llsjwzzb@dz.shandong.cn)。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9:00至8月9日16:00(最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材料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向指定邮箱发送如下材料(材料压缩包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
1、《2020年乐陵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扫描件,其中《报名表》需在指定位置加盖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摁手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扫描件,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手续扫描件;
4、《公务员登记表》扫描件(正反面);
5、与所担任职级对应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扫描件;
6、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成立乐陵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对报名人员资格及条件的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确认,审查结果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阶段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全额选调比例时,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上述比例核减选调人数。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攻坚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政审
采取差额考察政审的方式进行,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未达1.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均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同等进入各项选调环节。
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回避等情况。考察过程中,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征求考察对象现实表现意见,向考察对象所在地区县级以上纪检监察部门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并查阅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
对差额考察人选开展政治审查,审查范围为,考察对象近亲属(主要指①直系血亲;②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中科级及以上干部)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遵守诚信等情况,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自律情况;(2)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3)是否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情况;(4)是否存在违背社会诚信情况。由被审查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书面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意见应全面包含但不限于以上4类内容。经审查,考察对象近亲属中存在以上问题,或经考察组调查了解,认定存在其他影响选调的负面情形,由乐陵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政审合格。
经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政审合格人数低于选调计划人数的,根据考察政审合格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不再递补。
(五)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需到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的不允许放弃选调资格,坚持放弃的,将有关情况函告干部所在地纪检、组织人事部门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公示
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由乐陵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动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名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2、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名人员在整个选调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凡因无法联系或在指定时间内不能参加规定选调程序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六、优惠政策
对最终选调到乐工作的,可享受以下政策:
1、符合《乐陵大学生人才就业安置办法》的,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优先对其配偶、子女进行对口安置;
2、优先安排入住乐陵市人才公寓;
3、表现突出人员及时纳入后备人才库,在职务调整及职级晋升方面重点考虑;
4、在个人落户、子女入学入园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七、未尽事宜由乐陵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4-6268552
附件1:《2020年乐陵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乐陵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