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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鲁考】2020年济南市司法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9月18日进行体检
根据《2020年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2020年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济南市司法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按照济南市司法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计划,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经体能测评合格,确定体检人选(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8日(周五)早上6:00
地点: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济南校区,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院内,集体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
放弃体检者请按要求填写《放弃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见附件2),并于体检前报招录机关。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并于体检时将变化情况书面报招录机关。
三、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
四、具体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除特殊情况并经招录机关同意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直接交付体检机构。
(三)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给予其不予录用、取消录用等处理。
(四) 请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体检时,除工作人员外不得由其他人员陪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
(五) 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3)。
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考生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需提供体检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体检期间,除核实身份外,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要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附件:
2020年济南市司法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选.xls
济南市司法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