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招考公告要求,我市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体能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完成,2015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按照招考公告规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检定于8月7日组织实施,体检通知将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taks.tars.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2015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非公安类)
2、2015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安类)
泰安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