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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安技师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月10日进行资格审查
2020年泰安技师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已经公布。根据《2020年泰安技师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泰安技师学院(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201号)北校区匠心楼211室。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1、《2020年泰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11月25日前取得;因疫情原因延期毕业的2020届研究生,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及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应聘介绍信。
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
(二)有关要求
1、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资格审查相应材料,及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12月10日下午4:3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提交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放弃面试声明》扫描件,写明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考岗位。
2、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泰安技师学院网站,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泰安技师学院
2020年1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tajsxy.cn/NewsView.asp?id=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