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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优秀毕业生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考点设在东北师范大学,招聘计划共计67个,具体学科分布及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2。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高校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2021年应届或2019年、2020年未就业往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1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3.普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要求1979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含)以上等次相应学科2021年应届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
5.“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应届或2019年、2020年未就业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招聘岗位需求表中要求学历层次为本科(含)以上的相应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84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6.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国家公费师范生不受学历学位层次限制。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具备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位证书,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和以专升本形式获取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8.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含)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可不做要求。
9.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0.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二级甲等(含)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英语专业八级证书),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12月15日之前取得。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手写在诚信承诺书其他事项处)。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民办高校、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公布各岗位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9:00-12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2:00-12月22日11:00。
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烟台一手通”APP,搜索“教师招聘”专题。
2.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审核。烟台市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天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携带材料现场报名。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只接受校内考生报考;东北师范大学以外的考生需通过网上报名,持《考生健康承诺书》《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绿色“吉祥码”、身份证、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24日9:00-16: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已网上报名人员从系统打印报名表,现场报名人员须下载并填写附件3《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2021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往届毕业生报到证。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证书或英语等级证书(报考岗位有需求的)。
(7)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8)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9)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2“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普通高校2021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0)考生健康承诺书、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11)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解除协议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的,可于面试结束后第10个工作日16:00前提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选岗、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4.防疫要求。根据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11月15日以来,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凡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市教育局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条件。
(2)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考生健康承诺书》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内如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烟台市教育局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市教育局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条件。
(3)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动态吉林省“吉祥码”(绿码)和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审查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查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4)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国家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实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参加。
(三)考试。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面试均安排在东北师范大学进行,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天左右。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60分(含)以上人员可进入面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低不少于10人,最多不超过3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高校文秘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有专业技能展示要求的,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人员可进入选岗环节。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为其排序。
(四)选岗。
1.宣讲。视情况播放各直属学校宣传片。有补充协议的,须提前告知考生。
2.选岗。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提供的岗位情况,考生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前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只有1个招考计划的岗位选岗后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同一岗位最后1名选岗考生在选岗后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其他情况选岗后放弃的,不递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选岗机会。
选中岗位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2021年应届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
(五)考察体检。考察、体检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对拟聘用的对象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心理健康状况、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经济学校、烟台艺术学校、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它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微信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535-3460861
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0535-6097001
山东省烟台第二中学:0535-6699210、6699209
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0535-6244653
山东省烟台第四中学:0535-6812642
山东省莱山第一中学:0535-6708039
牟平育英艺术中学:0535-4258393
烟台经济学校:0535-6862201
烟台艺术学校:0535-6202807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0535-6014894
烟台工贸学校:0535-4611823
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0535-6230112
烟台市市级机关幼儿园:0535-2101928
烟台市教育局咨询及复核电话:0535-2105373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烟台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烟台一手通”APP可以到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烟台一手通”或访问二维码下载安装。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杨老师:18363816318;王老师 18363816518
吉祥码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吉事办”—在“吉祥码”填报个人信息—生成“吉祥码”。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招聘学科分布表
2.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
3.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4.考生健康承诺书、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烟台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5日
来源:http://jyj.yantai.gov.cn/art/2020/12/15/art_17078_2905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