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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潍坊综合保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共招聘28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所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特警辅助职位(B岗)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左右,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特警职位和交警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他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特警和交警职位学历要求为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其他职位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其中特警辅助岗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至少2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为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雇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7月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汶泉派出所(地址:健康东街与高新二路路口南行500米路东)。联系电话:0536-2118030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携带以下材料:《潍坊综合保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也可到报名处领取)一式两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个人信用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及其他材料(退出现役证;受过表彰奖励的人员或有专业特长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个人资料审查。
资格审查还包含现场目测环节,主要察看应聘人员有无明显外观疾病、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纹身、肢体功能障碍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体貌特征,以及色觉、嗅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等。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笔试。笔试费40元。
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政知识等基础性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有关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经审查因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能测评
招聘计划为1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
体能测评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七、体检与政治考核
对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1.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的情形。
3.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八、公示、聘用和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潍坊优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潍坊综合保税区聘用职员同等待遇。
九、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http://wfftz.weifang.gov.cn/)、潍坊人才网(http://www.wfrcsc.com/)等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0536-2118895
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30(休息日除外)
附件:
潍坊综合保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