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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烟台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月31日-8月1日资格审查
来源:联创世华 时间:2021-07-19 11:47:52 编辑:wutingting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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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称简章)规定,现就卫生类笔试成绩合格线、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根据简章规定,现确定卫生类笔试成绩合格线为35分。

二、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经过笔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及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详见附件1)。

三、卫生类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8:40-11:30,下午2:10-5:00)。审查前确认参照第五条。

(二)资格审查地点

考生审查地点为海阳市卫生健康局一楼西(海阳市滨河路10号)。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料按附件2排序、装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2021年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2021年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5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相关材料包括:

(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外省全国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书面承诺(附件4),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身份证,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附件5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等。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以军队院校学历报考,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人员需提供军人服役证明,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人员需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证明;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人员需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依据和证明。

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信。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和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出具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

上述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四)资格审查步骤

第一步:先到网上认证组对学历、学位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工作人员签字。

第二步:根据报考部门及招考职位找到审查的组别,按组别考生排队参加资格审查。

第三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按岗位要求先提前整理好《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所需的有关材料后,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四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办理缴费手续。

第五步: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持身份证、缴费单据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复核,通过复核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审查前确认

为保护考生权益,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10:00前先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电话联系招考机关:0535-3107603,办理确认手续)。

邮件发送主题格式如下:

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及岗位+是否参加资格审查,如“张某,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确定参加资格审查。”邮件发送内容可再重复一遍主题内容。

报考卫生类的考生,将邮件发送至hywsrsk@yt.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5-3107603。

(六)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

4.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点和面试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提供《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点和面试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47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规定,经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不满28天者;

(5)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6)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于8月2日左右电话通知递补,请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

附件:

附件1:2021年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附件3: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就业协议书承诺书.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档案及组织关系承诺书.doc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6: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7:学历、学位网上认证流程.doc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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