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13年7月9日对在6月22日-23日体检和7月1日补检中申请复检的考生进行复检,对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延期体检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参加复检、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于2013年7月9日上午6:20前到滨州市检察院办公大楼(滨州市政大楼南,黄河五路387号)门前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3、复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考生负担,具体金额根据复检项目确定;体检考生缴纳体检费300元。
5、考生在体检医院内不得随意走动,在复检、体检的全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有事请告知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543—3162973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公安局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