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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持续优化全市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禹城市面向社会引进64名优秀青年人才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与范围
(一)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64人。(具体引进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1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已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我市企业在职人员及其他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含中央、省直驻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2年4月11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9:00—4月14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4月11日11: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4月11日11:00—4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格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引进单位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单位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错过报名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及时打印《2022年德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市人社局具体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谈
面谈由市人社局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进行公告。
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超过3:1的,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超过3:1的,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
根据成绩按照岗位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考察由禹城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引进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继续进行递补考察、体检。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除104006岗,其他岗位根据高分先选的原则,安排到相关单位工作。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引进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
四、相关待遇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享受德州市《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关于落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德组通〔2021〕5号)和禹城市《关于实施“人才兴禹”行动的若干意见》(禹发〔2021〕6号)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疫情防控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有关通知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禹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所报单位变更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34-7365928
附件:2022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