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联创世华 电话:0535—6667127,15553521517(微信),534700628(QQ)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城市社区建设,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42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1.社区A岗: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205人,其中只楚街道5人、黄务街道12人、世回尧街道17人、奇山街道19人、东山街道19人、向阳街道12人、毓璜顶街道22人、通伸街道14人、白石街道13人、凤凰台街道20人、幸福街道46人、芝罘岛街道6人。
2.社区B岗: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书记助理”26人。
3.社区C岗:面向符合《芝罘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招考条件的芝罘区2021年村改社区现任“两委”成员招聘11人。
二、招聘条件
(一)社区A岗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掌握全科社工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加强党的建设、采集基础信息、收集社情民需、排查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关爱帮扶特殊人群、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动员群众参与治理、代办民生服务;做好网格管理工作,完成网格化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服从社区岗位安排;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1981年6月9日(含)之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 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具有烟台市七区常住户口(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高新区、福山区、牟平区、蓬莱区);
9.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应于8月底前取得外,相关学历、户口、资格证书等应于2022年6月8日(含)以前取得。
(二)社区B岗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2年6月8日(含);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本科毕业生1991年6月9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1986年6月9日(含)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退役军人可在相应学历层级上放宽2岁,由军队转考军校后退役、学历非国家统招的除外;
6.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独立学院、专升本、春季高考毕业生);
7.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户籍不限;
9.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于8月底前取得外,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应于2022年6月8日(含)以前取得。
(三)社区C岗
除符合社区A岗招聘条件外,还需满足:
1.2021年只楚、黄务、幸福、芝罘岛、奇山的25个村改社现任“两委”成员,且一直在社区岗位工作;
2.经街道推荐、部门联审通过的。
(四)以上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7.按正常学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情形。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报名方式、具体要求等事宜请关注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站(www.zhifu.gov.cn)通知公告栏。应聘人员可提前准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户口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社区A岗各街道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社区A岗其他街道;社区B岗、社区C岗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社区A岗。招聘计划取消的,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将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进行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区情区况、社区建设和网格化管理等。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内,社区A岗各街道岗位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10(含)至20人的按招聘计划数1:2、招聘计划20(含)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社区B岗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社区C岗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成绩线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核算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社区A岗、社区C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社区B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名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根据具备的社会工作师职称等级确定名单,具备职称情况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布。
五、体检
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或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以及本人亲属相关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同时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重点审核年龄、学历、经历和入党、入团、入伍、招工等情况,凡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的,及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予通过。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对被取消聘用资格、弃权或入职6个月内辞职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社区A岗人员须服从社区岗位安排,社区“书记助理”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各街道情况统筹分配,社区C岗由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道情况统筹分配。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及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社区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八、聘用后待遇
按照街道事业单位试用期满工作人员的0.8倍确定新录用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社区“书记助理”执行居委会副主任工资待遇。新录用社区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新录用社区工作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作为合同签订和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
本次招聘公告、公示、通知等所有信息均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019737
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芝罘区民政局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http://www.zhifu.gov.cn/art/2022/5/30/art_15596_2924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