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省辅警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计划招聘86名,限男性,具体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潍坊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身高不低于1.70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 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 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材料:《潍坊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插入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簿(索引页和个人户口单页)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个人信用报告扫描件(在各大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退出现役证、驾驶证,受过表彰奖励的人员或有专业特长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将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放入同一压缩文件,以“姓名+职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例如:张三行政助理A职位186****8888),发送至weifangfujing@163.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同时还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政治考核环节提交审核。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市公安局组织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查结果。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说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再进行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潍坊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附件3)要求执行。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1000米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总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3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科技信息化、行政助理、警犬训导、理化检验、DNA检验鉴定、指纹对比职位的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加试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是采取一定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的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本专业职位的熟悉程度和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下一环节人选。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1确定体检和政治考察人选。如进入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体能测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对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和待遇
对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潍坊昌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潍坊市公安局工作,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一个月。潍坊昌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本人依法自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根据人员所在岗位和工作绩效,确定工资标准,月应发工资不低于325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具体职位工资详见附件1),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聘用期间,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聘用前已就业的,须于签订劳动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潍坊公安微信公众号和潍坊市公安局网站进行统一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0536-8783391(潍坊市公安局)
0536-7908827(潍坊昌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1:潍坊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对外发布).xls
附件3: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潍坊市公安局
潍坊昌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