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笔试(初试)成绩公告
按照《202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规定,现将202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专业岗位C、D初试成绩,专业岗位F、G、H、I、J及综合管理岗笔试成绩公告如下(见附件)。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工作即将开始,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
附件:202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笔试(初试)成绩.pdf
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根据《202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规定,专业岗位A、B、C、D、E、F、G、H、I、J及综合管理岗,于2023年6月10日至11日,在招远市委党校(招远市天府路539号)统一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初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初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有笔试(初试)环节的,考生笔试(初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资格审查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无笔试(初试)环节的,通过网上初审并已进行网上确认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一)审查对象
专业岗位A、B、E已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和专业岗位C、D、F、G、H、I、J及综合管理岗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附件1)。
(二)审查时间
2023年6月6日(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审查地点
招远市委党校(招远市天府路539号)西附楼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为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原件核对后归还。
2、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如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4、有笔试(初试)环节的岗位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人员守则》。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察和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一)面试对象及时间
专业岗位F、G、H、I、J及综合管理岗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3年6月10日(周六)全天进行面试。
专业岗位A、B、C、D、E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3年6月11日(周日)全天进行面试。
(二)面试地点
招远市委党校(招远市天府路539号)西附楼
(三)有关要求
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要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相关内容,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535-8213551监督电话:18753512380
附件1:202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pdf
附件2:202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docx
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
http://www.zhaoyuan.gov.cn/art/2023/5/31/art_16927_2942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