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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派遣期内的2014、2015年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视同)。
(一)招聘范围
1、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6);
2、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附件7)。
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全市卫生类和市属高校教师的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单独发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4月22日
审查时间:2016年4月19日-4月22日
报名人员将应聘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见附件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2016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6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表》(附件3)、《2016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上传有关电子版照片(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学历、学位、专业、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量化赋分因素和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证书证明材料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
以上电子照片需放在单独文件夹内压缩发送。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资格审查期间查看本部门(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其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拒绝其报名并说明理由。
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的岗位,将参照报名人员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荣誉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量化赋分标准为:国家奖学金3分;省级优秀毕业生3分、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2分、省级奖学金2分;校级优秀毕业生2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1分,校级奖学金1分。量化赋分可以累计,但同一赋分因素不累计。奖励荣誉等因素限研究生学段获得(本硕连读的按后三年学段,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按本科阶段后三年学段)。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2016年4月29日前将《2016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察人选花名册》(附件5)和《考察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事业科。
(三)考察
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可采用实地考察或面试考评方式进行。
1、实地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单位)进行面谈和综合考察。
2、面试考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业内专家、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考察人选进行面试和综合考察。
考察时间为2016年5月5日-5月13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已参加工作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要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实地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及原始材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评价。面试考评可从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单位或考察组需全面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主管部门研究后提出聘用意见,并撰写《考察工作报告》。
(四)审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考察工作报告》及有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1、审核内容。(1)拟聘用人选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2)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是否达到有关要求,填写奖励荣誉等是否属实;(3)本人表现是否优良,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4)用人单位的考察意见;(5)是否符合招聘程序等;(6)与以上审核内容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等。
2、审核程序。招聘主管机关根据《考察工作报告》及有关材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体检结果报送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六)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考察、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需尽快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市农业局组织人事科 0533-318356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3-2791826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组、监察室 0533-2312318
1、2016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16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3、2016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表
4、2016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
5、2016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察人选花名册
6、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7、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