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拟于8月18日进行。
二、请参加面试的招聘人员于8月13、14日,按招聘公告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6月16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三、现场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提交材料地点:高新区管委会303室(昆明路877号七路车终点站)
咨询电话:18105307687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