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曹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教育类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决定对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具体考察工作由曹县卫计局负责组织进行(8月6日至8月12日)。
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档案。档案不在曹县人社局档案室存放的,持身份证到曹县人社局事业科(办公楼403室)开具调档函,档案在我局的,请从档案室进行查询,并将档案编号报到403室。
2、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现实表现情况(两个材料可以在一张纸上加盖两个部门的公章)。
3、已婚考生由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生育情况证明,未婚考生由所在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出具现实表现材料和解除工作关系证明各一份。
5、交一份自我鉴定材料(不少于1500字),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b8033@163.com。
6、上交报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8月12日前交到曹县人社局事业科。
咨询电话:0530-3398033
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