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5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15】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试的组织实施
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学院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并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后组织实施。
二、面试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采取试讲、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任职要求,钢琴、声乐专业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一)试讲(15分钟)。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教学技能、专业知识水平。试讲指定教材和章节,同一专业测试相同内容。现场提供教材,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
(二)面试答辩(5分钟)。采取试讲结束后当场由考官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1.钢琴:现场弹奏指定曲目一首(3分钟);背谱弹奏自选曲目一首(不超过5分钟)。
2.声乐:现场演唱指定曲谱(5分钟);现场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不超过5分钟,无伴奏)。
面试结束后,钢琴、声乐专业按照试讲占40%、面试答辩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20%计算出面试总成绩;其它专业按照试讲占60%、面试答辩占40%计算出面试总成绩。试讲、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我院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19日上午7:00
地点: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四楼
五、考场设置
面试考点处于对外封闭状态。考点内设考试室、备课室、候考室和休息室。考试室内设考官席、试讲(面试)席、工作人员席、监督席。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