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所需的专业类型
1、业务部门辅助工作岗位:法律、法学类专业8人(男6人,女2人)。
2、综合部门辅助工作岗位: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2人(性别不限)。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20—28周岁(1994年3月至1986年3月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其中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方法、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部分进行。参加笔试人员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不足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程序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由县检察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五、政审
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录用后的待遇
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月工资180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
六、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4月7日——4月9日
报名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办理报名手续。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3012718
博兴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