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滨州市公安局面向全市省委组织部公安系统选调生公开遴选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一线执法岗位人民警察3名。
二、遴选范围
滨州市县级公安机关中(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地方铁路分局除外),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担任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职务的省委组织部公安系统选调生。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具有2年以上县级公安机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17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任职试用期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信(由县委组织部出具),以及《滨州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 3月1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滨州市公安局人事处(黄河一路391号,滨州市公安局主楼1013房间)
联系电话:0543—3301013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计划。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录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因公示发现问题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不适应工作岗位特殊情况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
考试有关信息在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网站(www.bzzzb.gov.cn)、滨州市网上公安局(www.bzga.gov.cn)公布。
未尽事宜由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3301013
监督电话:0543—3301037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公安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