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环境工程、计算机相关专业。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具有乳山市常驻户口。
5、工作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正在立案审查的,身体残疾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项目巡检与考核2人、数据统计与管理2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12月9日至12月13日
报名地点:乳山市环卫处(市交警车管所对面)。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介绍信,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由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满分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满分100分。
最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聘用计划中,末位出现2人以上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考察聘用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列入正式行政事业编,工资待遇(保险)按市里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631 6622969
乳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