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12月3日—4日
3日 幼儿教师一组、二组
政府办下属事业 金融工作办公室
招商局 法制办事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
发改局下属事业 经信局下属事业
安监局下属事业 统计局下属事业
4日 幼儿教师三组、四组
财政局下属事业 莘县审计局下属事业
住建局下属事业 农业局下属事业
行政服务中心 旅游局事业
节庆会展办公室 检察院下属事业
资格审查地点: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县防疫站楼下)
二、相关要求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莘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约就业或在编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试费用100元。
逾期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特别提醒
考生必须亲自参加资格审查,届时将现场留取考生指纹,作为进入面试考场和下步核查的依据。
莘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