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密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规定: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被核减的计划数添加到其他岗位。因物业管理岗位、染整工程岗位无人报考;口腔医学岗位招聘计划2人,实际报考3人;法医岗位招聘计划3人,实际报考5人,均未达到报考比例。经研究决定,将部分招聘计划调整如下:
取消高密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处物业管理岗位、潍坊市技师学院高密分院染整工程岗位、高密市姜庄镇卫生院口腔医学岗位;核减高密市公安局教育培训中心法医岗位1个。取消核减的岗位分别添加到高密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处机电工程岗位1个、潍坊市技师学院高密分院机电工程岗位1个、高密市柴沟中心卫生院医学影像岗位1个、高密市公安局教育培训中心财会(公安)岗位1个。
特此公告。
中 共 高 密 市 委 组 织 部
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4日